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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专业申请条件

发布日期:2025年05月09日 15:23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根据《河北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校教字(20226号)第十八条  学生转专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:

 (一)所转专业与原专业培养层次一致或低于原专业层次;

 (二)学生所转专业应当与录取专业考试科目一致;

(三)不允许转入毕业年级;

(四)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允许转专业一次。

第十九条  学生转专业按以下程序办理:

(一)学生转专业的手续,应当在第一学年开学初办理

(二)学生根据自己情况,书面向就读的学院或函授站提出转专业申请;

(三)接受申请的学院或函授站按规定汇总上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核、批准;

(四)在规定时间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备案。

新生在第一学期开课一个月内,可联系所在校外教学点,按要求填写《学籍异动申请表》,并按要求准备其他材料。其他时间不再受理转专业事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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